
第一个概念:关于四年两个月的申请资格。这是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申请西班牙长期居留的条件之一,是在西班牙合法居住满5年,期间离境时间单次少于6个月,累计低于10个月。于是就有人错误理解或者道听途说,以为只要居住满四年两个月,就可以申请长期居留了。例如,某人2020.01.01登陆并一直住在西班牙,听信了这种说法,以为2024.03.01以后就可以申请长期居留了。其实不然,他并没有满足居住满5年的条件。比如在后面的10个月里,如果他离开西班牙连续6个月以上,那就不符合条件了。所以,当他仍然存在五年的最后10个月里出现不符合条件可能性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被批准呢?移民局当然算得清这个时间,人家可不缺这个心眼儿,只能说这么想的申请人太蠢了。而且,对于非盈利居留,提出居留更新申请,要在到期前60天内和期满后90天内才可以提出。四年两个月时,非盈利合法居留还差10个月到期,所以还没有申请更新居留的资格。
第二个概念:拿到西班牙长期居留后,移民监条件之一是未来五年内累计离境时间必须少于30个月。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我们都知道保持西班牙长期居留身份的要求是连续离境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那么是否还有其他要求呢?曾经在XHS上有几个居住在西班牙的国人和我争论说,西班牙长期居留还有一个要求,拿到身份后未来五年内不但连续离境时间要低于12个月,还要做到累计离境时间要少于30个月。西班牙法令中只有不得连续离境时间12个月的规定,原文中完全找不到30个月的说法。
第三个概念:获得西班牙长居身份后,满五年还要申请续签。所谓申请续签,意思是长居身份五年后还要向移民局申请续签,就如非盈利身份要经历两次两年续居留一样。这同样是错误的概念。最权威的证据是:我收到的西班牙长期居留批准信明确告知:五年后直接去警局按指纹换新的居留卡。这个意思很清楚了,只是换居留卡,不是申请续签居留权。西班牙长期居留到期指的是居留卡到期,直接去警局按指纹换新的居留卡即可,根本不需要去移民局申请“续签”。
总结:
1.非盈利居留,可以在第二次续居留的居留卡到期前60天内,即还差最多60天满五年的时候,申请西班牙长期居留身份;
2.西班牙长期居留身份获批后,连续离境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超出将被取消长期居留身份;
3.不像非盈利居留属于临时居留,西班牙长期居留身份相当于永久居留身份,居留卡到期直接更换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