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如果主申请人不在西班牙居住,但是其配偶或者子女在西班牙长期居住后是否可以获得永居?
A1:答案是肯定的。在五年期间如果主申请人因工作原因需要留在国内,而其配偶和子女因为在西班牙长期居住或者上学而满足了申请五年长期居留的条件,那么期满后可以依法申请转为五年长期居留,不再依附主申请人。其过程为:2年(投资居留)+5年(投资居留)+5(符合条件后换发永居)。
Q2:那申请人是否也可拿到永久居留呢?
A2:答案是否定的,如需要申请长期居留卡,需要在过去五年内满足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五年内累计出境时间不能超过10个月,单次最长出境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以及其它条件),则可以在五年后申请转为永居。没有在西班牙居住的主申请人则需在保留五十万欧元投资的前提下,继续更新其本人的投资居留,即2年(投资居留)+5年(投资居留)+5年(投资居留)+5年(投资居留)。
Q3:何时可以卖掉房产呢?
A3:两年后换出的居留卡是有效期为五年的投资移民类别的居留卡,并非五年长期居留卡。即2年(投资居留)+5年(投资居留)+5年(符合条件后换发永居)。获得西班牙五年永居后,则更换居留不再依附于房产,五十万欧元投资房产可以自由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