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法最大的变化是亲属团聚。在家庭团聚和居留问题上,移民局最近公布了一些新规定。
之前的变化包括:
①如果你申请家庭团聚居住,你将获得永久居住的可能性。首次申请最多只能获得2年的限时居留;
②亲属团聚居留至少3年以后才能申请永居,比之前的2年延长了1年,而实际操作中会需要4年才能申请永居
③亲人团聚想变更常住地,需要证明自己能养活自己。(注:关于“自食其力”的定义,移民局仍未公布具体要求。目前移民局说的是工作或者自己开公司的收入,但并没有说存款可以算。)
④你需要证明你可以过正常的生活。(注意: 可能需要没有犯罪记录之类的)
根据2016年《临时移民法》的规定,申请亲属来瑞典与自己团聚,需要瑞典方面证明自己有能力养家,能够为家人提供足够大的房子。在这里,“养家糊口”的定义是,扣除住房成本后,每月税后收入满足以下要求(2021年要求):
①每位成人每月5016克朗
②两个成年人住在一起,一个月8287克朗
③6岁以下儿童每月2662克朗
④7岁以上的孩子每月3064克朗
如果没有工资、失业金、病假津贴或者养老金收入,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积蓄养活自己和家人两年就可以了。
“足够大的房子”的定义是,必须有自己的厨房,然后两个成年人在去掉厨房后至少有一个房间可以住,如果有孩子,他们必须再有一个房间,允许两个孩子共用一个房间。
根据新的移民法,虽然对团聚亲属的要求有所提高,但对瑞典方面的要求却有所降低。自7月20日以来,一些人不用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收入和住房,就可以与亲人团聚。其中包括:
①在瑞典是18岁以下的儿童;
②需要团聚的亲属是在瑞典出生的儿童(注意: 如果家庭成员在家庭团聚后不被允许永久居住,这是否意味着该儿童在父母在瑞典分娩后不能永久居住,而只能居住两年,之后该儿童可在4岁后申请永久居留
③在瑞典的人是瑞典、欧洲联盟或瑞士的公民,需要团聚的亲属是其配偶,两人在瑞典以外以稳定关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 (注: 多长时间是更长时间,以及如何界定稳定,尚未解释)
④在瑞典的政党是难民,在获得难民身份后三个月内申请了家庭团聚政策,除了欧盟之外,在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统一的可能性,而且这对夫妇在瑞典以外的地方生活了很长时间,或者由于特殊原因(如同性恋)没有生活在一起,但可以证明这段关系是认真和稳定的。
⑤另外原因,比如瑞典的残疾人,使得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收入。
如果是以工作居住地、个体户或博士生的家庭成员身份来瑞典,不需要单独提交家庭团聚居留申请,而是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居留。主要申请人如果符合居住条件,可以带亲属来瑞典。主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收入足以支撑整个家庭,也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房子足够大。
在职人士、自雇人士或持有博士学位人士申请永久居留时,其亲属亦会申请永久居留。如果主要申请人是自雇人士,他可以先于其亲属(至少需要三年时间)获得永久居留,因为永久居留可以在最多两年的自雇后获得。工作居住地和博士居住地都在四年后授予,因此亲属可以与主要申请人同时获得永久居留。
当工作居留、自雇居留或博士居留的持有人与其亲属一起申请永久居留时,移民局将按照以下步骤审批申请:
①主申请人是否符合延长现有住所的条件?这意味着,如果在职居民持有人失业或个体户居民持有人的公司破产,将不符合延长居住期限的条件。
②主要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永久居留?这意味着主要申请人必须在瑞典居住至少三年(注: 如果自营职业,两年就足够了) ,没有犯罪记录,能够养活自己。(注: ”自立”的确切定义不明确,但如果是工作或自营职业住所,如果确定符合延长现有住所的条件,也必须符合自立条件,但对于博士生,则应意味着毕业后必须工作。)引入瑞典语言和社会知识的要求也意味着必须通过考试。
③如果主申请人符合常住要求,主申请人亲属的居留申请将按照与常住户口持有人团聚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主申请人需要能够供养全家,并且有足够大的住所,亲属的居留申请才能获得批准。(注:如果医生和妻子在学生走廊住了四年,在申请常住时必须搬到有独立厨房的房子,否则,即使医生本人符合常住条件,也会拒绝医生亲属的居住。)
④如果主要申请人能够供养其家庭并拥有足够大住所,下一步就是要看其亲属是否符合永久居留标准,即在瑞典居住至少三年,能够供养自己并且没有犯罪记录。引入对瑞典语和社会知识的要求也意味着需要通过。如果亲属不符合永久居留条件,但主要申请人符合维持家庭和拥有足够大住所的条件,亲属可获准拥有一个家庭团聚住所,为期两年,无限期延长,直至你符合永久居留或离开瑞典的条件之日为止。
新移民法没有过渡期,将于7月20日直接实施。即使在7月20日之前提交的申请,如果在7月20日之前没有结果,也将根据新法律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