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德国联邦内政部官网发布最新通知:
第一. 因新冠疫情持过期申根签证滞留德国的申请人必须在9月30日前离开德国,即过期申根签证持有人在德合法居留的相关规定将于2020年9月30日失效。
第二. 个别情况下,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离境的过期申根签证持有人,可根据《居留法》允许的范围内,寻求解决方案。
根据德国联邦内政部网站消息,9月30日后德国联邦内政部不再执行因疫情滞留德国人员签证自动延签政策。
4月9日和6月19日,德国联邦内政部曾两次宣布延长因疫情滞留在德国的第三国人员申根签证有效期至9月30日。
9月18日该部宣布,此政策在9月30日后终止。签证到期且因本人特殊原因仍无法离开德国的申根签证持有者须及时与当地外管局联系,以个案形式提出延签申请或请其开具离境证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
驻德使馆提醒因疫情滞留德国的国我公民,务必查验个人申根签证有效期,为避免在出境时遇到不必要麻烦或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请及时向所在地外管局提出相关申请。
因此,因疫情滞留德国的小伙伴们赶紧看看自己签证到期的时间,该延签的延签,该买机票的买机票了!不然小心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