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叠加 2024–2025 年对 LMIA 低薪职位配额、地区失业率红线等一系列收紧措施,很多雇主再也拿不到新 LMIA,原有工签到期就很难续签了。 结果就是:大量在加拿大工作的临时工,面临“工签快到期,但又暂时拿不到 PR 或新工签”的尴尬局面。于是,问题来了:能不能先转成访客身份,把人合法留在加拿大?
一,什么是访客签证(TRV) vs 访客纪录(Visitor Record)
很多人嘴里说的“转旅游签”,其实容易搞混两类完全不同的东西:
访客签证 TRV(Temporary Resident Visa)
o 贴在护照上的签证贴纸。
o 功能:让你有资格登机/入境加拿大。
o 有效 TRV ≠ 自动允许你在加拿大待到 TRV 过期,只是让你可以来加拿大。
访客纪录 Visitor Record
o 一张纸质文件(或电子版),写明你在加拿大可以合法停留到哪一天。
o 是 “在加拿大境内延长停留/改为访客身份”的工具。
o 不是旅行证件:拿着 visitor record 不能保证你离境后还能再入境。
如果你已经在加拿大,工签要到期了,想“转访客”,真正要申请的是 Visitor Record,而不是新的 TRV。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认真考虑从工签转访客?
可以考虑的典型场景:
雇主因为 LMIA 政策收紧,无法再为你续签工签;你已经提交了 PR 申请或省提名,只是还没拿到AOR / 批准,需要一点时间“等结果”;家庭、健康、学业等原因,确实需要在加拿大多停留几个月,把事情处理完;想在彻底离开之前,安排一段短期旅行、搬家、处理银行/税务/租房退押金等收尾工作。
不太适合的情况:
没有稳定资金支持,只是想着“先转访客,偷偷打工”;PR 希望非常渺茫,又没有其他合规途径,硬拖在加拿大,只会增加以后被拒签的风险;明明知道自己迟早得回国,却不愿意面对现实,一再“拖时间”。
一句话:“转访客”只是众多选项中的一个临时过渡方案,而不是万能解药。
三,具体怎么申请 Visitor Record?关键三步
1. 时间点:
必须在工签过期前递交。 IRCC 建议:最好在工签到期前至少 30 天申请。 但只要你在工签过期当天之前(按 UTC 时间)在线提交成功,系统就会自动给你一个所谓的 “maintained status(维持身份)”:
o 意味着:在 Visitor Record 审理期间,你可以合法留在加拿大;
o 但注意:因为你是从 worker → visitor,工签一到期就必须立刻停工,不能再工作了。
2. 用对“入口”:IRCC 账户里选对申请类别
目前在加拿大境内申请,通常使用 IRCC secure account(GCKey 或 Sign-In Partner):
o 选择类似 “Apply to extend your stay in Canada as a visitor(visitor record)” 的选项;
o 不要点错成 “Apply for a visitor visa(TRV)”,否则只是申请“回加拿大的入境签证”,不解决你在加拿大境内的身份延长问题。
3. 准备材料的核心思路
常规材料就不展开了(护照、现有工签、照片等),真正决定成败的,是以下三块:
1. 详细的解释信(Letter of Intent / Explanation Letter)
o 你为什么希望在工签到期后继续留在加拿大一段时间?
o 具体打算停留多久?期间会做什么?
o 你的长期计划是什么?比如:某日期前离开加拿大、回国上班/照顾家人等。
2. 资金证明(Proof of Funds)
o 一般建议至少覆盖你计划停留期间的生活费用(6 个月以上会更有说服力);
o 银行流水、存款证明、海外账户、家人资助等都可以,但需要逻辑自洽。
3. “暂时性意图 + 回国约束力”的证据
o 国外的房产、租约、长期工作合同、返程机票、家庭责任等;
o 如果同时有 PR 申请在审理,可以说明:长期目标是 PR,但我愿意在访客身份到期前离境,遵守规定(这就是 IRCC 所说的 “dual intent 双重意图”)。
4. “暂时性意图”怎么证明,才更有说服力?
现在 IRCC 对“临时身份”的审查明显比以前严格得多,尤其是在政府公开宣布要在 2027 年前,把临时居民比例降到 5% 以下之后。 从官员视角看,你要回答两个问题:
1. 你现在留在加拿大,是有合理、具体的短期理由吗?例如:
o 等待 PR 或省提名关键节点(如 AOR、体检、安调);
o 收尾工作:卖车、退租、处理税务、安排孩子学业交接等;
o 家人有病,需要短期照顾;
o 计划在 X 月之前离开,趁最后几个月旅游。
2. 你真的有“回去”的动力和条件吗?例如:
o 回国后已经有工作录用信/合同;
o 父母年迈、孩子在本国上学,需要你回去承担责任;
o 有自住房产、长期租赁或经营中的公司;
o 有明确的返程机票、安排好的搬家计划等。
写解释信时,可以遵循一个简单结构:
o 先交代:目前身份、工签到期日、在加拿大的工作/生活情况;
o 再说明:为什么不能续工签(如 LMIA 政策、项目到期等),以及为什么不立即回国;
o 然后具体写:计划以访客身份停留多久、期间做什么、如何自费生活;
o 最后重点阐明:“无论 PR 是否获批,我都会在访客身份到期前离境。如获批,会按程序从境外或境内完成后续流程。”
四,Maintained Status:可以“合法多待”,但不能“多打工”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只要我在工签到期前递交了申请,就可以继续工作,反正有 implied/maintained status。”这是 错误的泛化。
1.如果你是 工签 → 延长工签,在新工签结果出来前,通常可以在相同条件下继续工作;
2.但如果你是 工签 → 访客纪录(Visitor Record),根据 IRCC 的解释:
o 你可以在审理期间合法留在加拿大;
o 但工签一到期,必须立刻停止工作,直到拿到新的工签(如果将来有的话)。
3.一旦在“访客申请审理期间”继续打黑工:
o 被查出来,轻则影响后续签证/移民申请的可信度,重则涉及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
o 对今后 PR、工签、学签,甚至回加拿大旅行,都会留下不良记录。
五,从访客再转回工签,还能在加拿大境内办吗?
这是很多人最关心、也最容易搞错的一点。以前疫情期间有一个临时公共政策,允许在加拿大的访客拿到 LMIA 后,直接在境内申请工签,甚至还能在审理期间获得“临时工作授权”。这个政策已经在 2024 年 8 月正式结束,没有再延长。
现在的一般规则是:
o 持访客身份的人,原则上要在境外申请新的工签;
o 只有极少数例外(例如某些配偶开放工签、境内人道豁免等)可以在境内直接申请。
所以,如果你的打算是:“先转访客在加拿大拖着,等雇主以后有 LMIA 再给我办工签” 那就必须接受一个现实:很大概率你还是要先离开加拿大,在境外递交工签申请,再回来。
六,常见误区与风险提醒
误区 1:TRV 没过期,就说明我身份没问题。错。TRV 只是“入境许可”,真正决定你在加拿大能合法待多久的,是入境章/工签/访客纪录上的日期。
误区 2:反正大家都在“拖”,我多等等也没事。现在 IRCC 明确要大幅削减临时居民数量,被挑中的拒签率整体在上升; 一旦身份失效,错过 90 天恢复期,不仅要离境,而且会严重影响之后再次申请的可信度。
误区 3:解释信可以随便写,AI 翻一翻就行。官员最怕的,就是“模板味太重、内容与实际情况对不上”;使用任何工具都没问题,但事实必须真实、逻辑要连贯、证据要跟得上。
七,给正在纠结的你几句实话
1. 越早规划,选择越多。工签还有半年就到期,就该开始评估:还能不能续工签?PR 有没有现实机会?是否要提早准备回国?
2. 转访客是“合法体面地离场”,不是“无限期赖着不走”。把它当成一个短期缓冲期——有时间收尾生活、为下一步做准备,而不是拖到 IRCC 把你“踢出去”。
3. 合法身份,比什么都重要。只要你每一步都合规,将来无论是再申请工签、学签,还是卷土重来冲 PR,档案上都会写着:“此人虽然最终离开了加拿大,但一直保持合法身份、没有违规记录。”这句话,比任何“强行多待几个月”更值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