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提供的2014年至2019年的详细记录,通过该计划进入该国的所有投资中:
■ 近四分之一(总计1.243亿欧元)用于养老院项目。
■ 另有1.177亿欧元用于社会住房发展。
■ 另有8200万欧元投入“投资基金”。
■ 而7050万欧元则用于酒店或旅游项目。
■ 也有少量投资于医疗保健,房地产和特殊专业投资。
记录显示,自2014年以来,通过该计划提出了涉及12.4亿欧元投资的申请。
根据司法部的数据记录显示,已经收到1,601份申请,绝大多数投资-近95%的申请来自中国:
■ 其中1,509份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 来自美国的另外20份申请
■ 记录中其余72份被归类为“世界其他地区”。
根据该计划提出的总共1,601份申请中,有984份(61%)被批准。其中有935人来自中国。但是,几乎有40%的计划申请被拒绝。
根据该计划,成功的申请人可以为自己和合格的家庭成员获得在爱尔兰的最初5年的居留许可。五年之后,只要该人未给该国带来任何“财务负担”,就可以每五年续签一次。如果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该人有刑事犯罪相关的“调查,起诉或定罪”,将取消其居住权。他们投资的成功与否无关紧要。根据该计划,投资者甚至不必居住在爱尔兰-但是,他们必须“至少每年访问爱尔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