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负担方面,德国位居世界第二。只有在比利时,只有比利时的就业者,必须在他们的收入中支付比德国更多的税收和缴款。经合组织(OECD)是一个工业化国家的组织,根据其计算,2021 年德国平均收入的单身人士的税收负担为 48.1%。经合组织的平均水平是 34.6%。然而,这里不能忘记的是,对于富人来说,德国仍然被认为是一个低税率国家。而且:我们有广泛的社会福利,如儿童或失业救济金。
一,婚姻分割提供税收优势
与单身人士相比,家庭在税收方面要好得多。特别是如果父母已婚或登记为民事伴侣关系,并且有一个主要的收入者。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他们的税收负担为 32.7%。这主要是由于婚姻分割制度,自 1958 年以来一直在德国适用。“这意味着共同的收入被加在一起,然后分成两半,然后一半的收入的税收负担是双倍的。因此,就好像每个合伙人都赚取了联合应税收入的一半。而这意味着,如果收入不同,就有优势。[...] 如果一方收入很高,另一方没有收入,那么就会有明显的税收优势。”
但这些并不是未婚夫妇的唯一不利之处。一方面,他们不能在健康保险系统中投保家庭保险。另一方面,他们无权获得信息,即使是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如果他们的伴侣住院。此外,如果一对未婚夫妇有一个孩子,最初只有母亲有监护权。如果他们分居,未婚夫妇没有任何权利——既没有财产平分权,也没有抚养权,除了对共同子女的照顾。如果他们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也不能继承。遗属也没有养老金。
二,为什么婚姻有这种特殊地位?
婚姻在德国受法律保护。《基本法》第六条规定:“婚姻和家庭受到国家的特别保护。” 随之而来的是某些特权、权利和义务。虽然婚姻越来越不重要了。2021 年,只有约 35.8 万人对彼此说“我愿意”。这是一个新的历史低点。2018 年的“全民结婚”(Ehe für alle)导致结婚人数增加到 449,000 人。此外,根据联邦统计局的数据,约有 40% 的已婚夫妇在 2021 年再次离婚。
三,是否需要“婚姻之光”?
在德国,没有婚姻的替代物。目前正在讨论“责任共同体”——这是自民党的提议。然而,这显然不是为恋人准备的--而是为了涵盖其他生活计划:比如说,老年时的共享公寓。联邦民主党议员丹尼尔-福斯特(Daniel Föst)帮助提出了这个想法:“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责任共同体不是一个与婚姻竞争的结构。反对派经常声称,它应该取代婚姻。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的邻国法国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同。在那里,“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公民团结条约,简称 PACS)自 1999 年以来就一直存在。最初,“Pacsen”主要是针对同性伴侣的,但它对所有形式的恋人都开放。它是如何运作的?两个人,不分性别,做出承诺,例如,他们将一起支付租金或在年老时相互照顾。同时,一个人有信息权,也有税收优惠。PACS 合同与婚姻相当类似。然而,幸存的受抚养人没有养老金权利。而且,继承遗产也需要有遗嘱。比利时、爱沙尼亚、卢森堡和荷兰也存在类似模式。
新闻来源:AFP, THELO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