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王先生在西班牙工作多年,今年突然收到税务局的信,要求王先生提供前几年的收入证明。在提交所有工资单后,还是被税务局要求补交很高的税收。原因是王先生的账户除工资单数额外,还存入更多的现金。由于税务局已默认这些存入的现金为王先生的收入,因此无法完全取消该部分税收 。
案例二,陈先生多年前以个体户 (autónomo) 的名义经营一家小店,由于银行账户存在问题,无法申请刷卡机。为了贪图方便,陈先生选择先使用同行朋友的一台刷卡机。几年过去,陈先生的朋友收到税务局补税加罚款的信,原因是陈先生这些年的刷卡机收入出现在了朋友的账户中,朋友没有为这些收入缴税。
案例三,李女士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法人,近期公司收到税务局查账的信件,要求李女士提供所有与某家公司合作的发票,收货单,联系方式等等。税务局怀疑这些进货发票的真实性,并认为这样的发票是不能作为支出,抵扣盈利或者增值税的。
华安海外提示!!!
在西班牙所有的资金流动都需要有合法及合理的名义,当然也要有相应的文件或材料,比如借款、赠送、支出、收入等。若银行有存入的金额,但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来源都会被默认为收入,且税务局会要求支付相应的税收。如果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金额过高,甚至会涉及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