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瑞典工作
在瑞典工作,分为被雇(employee)和自雇(self-employed)
被雇即员工,可通过雇主公司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移民局依各人的情况核发工签,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积工作及交税(含社保)满4年,可申请永久居留(Permenant Permit)。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博士(Phd)的学习签证从14年起被按照工作签证的待遇对待,满4年后也可申请永居。
自雇即自己雇佣自己,自己当老板。只要满足移民局对自雇申请的要求,即可核发一次2年的工作签证(期间不允许被雇),而2年后再次满足要求后即可申请永居。此部分内容将在今后的文章中介绍,但值得一提的是,瑞典对自雇类签证的要求,在全欧洲可以算是最低的,既没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也没有行业、营业内容、具体营业额的要求,更没有对雇佣员工(包括当地人)数量的要求。但由于以往骗签的现象时有发生,移民局对此类签证的审核非常严格,等待时间也相当地长。
另外,瑞典本身并没有投资移民这一说法,国内中介所提的所谓的“投资移民”均是借由自雇签证获得,而自雇签证即使申请到也只是2年有效期,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延签,结果可能是永居,也可能是再一个2年,当然也有可能是拒签。也正是由于一些非正规中介的“假自雇”申请,导致现在移民局对此类申请的高度警惕,并影响到签证申请的等待时间。
02. 与家人团聚
与家人团聚,包括与父母(仅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与已婚妻子或丈夫、与未婚伴侣(同性或异性)团聚。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申请与在瑞典的父、母或其它亲属团聚,非常容易地获得长期居留许可。而18岁以上的成年人则需通过其它方式获得居留许可,而非团聚签证。2015年4月1日之后出生的孩子,无论出生地在哪里,只要父母有一方是瑞典籍,孩子出生时即自动获得瑞典籍,可申请瑞典护照。2001年7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间出生的孩子,须母亲是瑞典籍,才可自动获得瑞典籍,若父亲是瑞典籍且孩子是在瑞典境内出生,也可获得瑞典籍。
与已婚夫/妻、已登记伴侣(未婚)团聚,只要对方是瑞典公民或有永居,即可申请并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将要或打算结婚,以及计划成为同居伴侣的也可依照上述原则申请长期居留许可,一般可获得一次2年的签证,到期后申请新的签证时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学过瑞典语、了解瑞典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同居”在瑞典和瑞典语中有多种情况,或者说有多种形式,但都是被认可的,只要在税务局(Skatteverket)登记了双方关系即可。最常见的“同居”为Sambo,即双方住在一起,地址也登记在一起;另一种为Särbo,即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分居而不住在一起,也就我们所谓的“异地恋”,只是这个“异地恋”可以是在同城,也可以不同城。其它更多的同居形式,如果感兴趣可以联系华安海外客服进行一对一的免费服务。
03. 在瑞典学习
在瑞典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只要学习满2个学期,即可在毕业后,现有签证到期前,提交申请“找工作或尝试创业签证”(英文有个很长的名字叫:“Residence permit to seek employment or to examine the possibilities of starting your own business in Sweden”),即可留在瑞典等待签证结果,并找工作或尝试创业,此签证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
瑞典的高等教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大学(Universitet)本科教育,第二阶段为研究生(Master/Magister)教育,前两个阶段均符合毕业后申请找工作签证的要求,第三阶段为博士(Phd)教育,博士在学校、日常生活中均按学生对待,签证也是按学习签证申请,但4年后可以工作签证的待遇,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04. 在瑞典庇护或避难
近年来的难民潮让很多生活在瑞典及欧洲的人感觉担忧,但庇护或避难申请并非仅针对饱受战乱的国家的人民开放,而是对所有包括受到人身伤害、政治迫害等在内的人开放申请。比如,有在本国因同性性向遭伤害而申请庇护的,也有在中国曾经的“一孩”政策下,妇女为避免在国内被强行上“节育环”申请庇护的。但随着近年难民潮的影响,瑞典也收紧了对庇护和避难申请的审核,仅对在本国已遭受或可能遭受迫害,且本国政府不能提供保护的情况下,提供庇护或避难。
对于中国人而言,只有庇护申请一般情况下可能不适用以外,其它三种方式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途径,申请前来瑞典或留在瑞典。